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屯門區青年歌唱比賽


屯門區青年歌唱比賽 2017 比賽章程

目的

透過以青年流行曲歌唱比賽,讓具備歌唱潛質的青少年,發揮潛能及提升自信。

參賽程序

2016 年 12 月 23 日(星期五) 8:00pm 截止報名

2017 年 1 月 6 日(星期五) 截止遞交參賽短片

2017 年 1 月 20 日(星期五) 於單位網頁(ks.hkfyg.org.hk)公佈決賽名單

2017 年 2 月 10 日(星期五) 晉身決賽之參賽者於日期前電郵提交 MP3 格式(其他格式恕 不接納)之純音樂伴奏及歌詞,逾期遞交將被取消參賽資格。

2017 年 2 月 18 日(星期六)7:00-9:00pm 決賽(地點:建生社區會堂 (暫定))

參賽資格/形式

  1. 12 至 25 歲之青少年,比賽設獨唱及合唱兩組

  2. 參賽者必須為青協會員

參賽名額及報名費用

獨唱組:30 名/報名費用$30

合唱組:20 隊(每組 2-4 人)/ 報名費用$30

評審準則

歌唱技巧(40%)、音色(30%)、咬字 (20%)、台風演繹(10%)

奬項

《獨唱組》及《合唱組》均設冠、亞、季軍獎項,得獎可獲奬座

報名方法

1. 填妥表格連同報名費於 12 月 23 日 8:00pm 前親臨本單位遞交,並於 1 月 6 日前上載 2 分鐘以內未經刪剪之歌唱影片至 Youtube,於參賽短片標題前方加上「屯門區青年歌唱比賽 2017」,設定為公開,並電郵連結至 ks@hkfyg.org.hk 及註明「屯 門區青年歌唱比賽 2017」,參加者請致電本中心作確認,影片將作為評選進入決賽之用途。

2. 每位參賽者/隊伍報名時只可遞交 Youtube 歌唱影片一次,重覆遞交或會被取消資格。

比賽規則

  1. 參賽歌曲必須為粵語、國語或英語,遞交報名表後,參賽資料不能更改。歌曲演繹和歌詞不得涉及粗言穢語、意識不良 或不適當内容,違規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。已繳報名費恕不發還。

  2. 晉身決賽之參賽者於 2017 年 2 月 10 日前電郵提交 MP3 格式(其他格式恕不接納)之純音樂伴奏及歌詞,使用樂器伴奏者 則需提交歌曲名稱、歌詞及列明使用的樂器,逾期遞交將被取消參賽資格。

  3. 參賽者/隊伍可自由演繹或改編歌曲,唯不能改動歌詞。參加者如選擇原創歌曲參賽,須提交歌詞及確保其演出歌曲不會 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權利。

  4. 決賽當日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實參賽者資格。

  5. 決賽當日本單位不提供樂器,參賽者如有需要請自備樂器。

  6. 參賽者須於決賽前 15 分鐘到場地報到,參賽者/隊伍如因任何原因而未能按時出席,本單位將以棄權處理,亦不會另作

安排。

  1. 決賽參賽者出場次序由大會抽籤決定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
  2. 參賽者資料(包括姓名、相片、參賽歌曲及片段),均有機會上載於本單位網頁(ks.hkfyg.org.hk)、youtube、M21 等。

  3. 如參賽者違反本比賽賽例或未能符合參賽要求,本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
  4. 比賽結果由評判決定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
  5. 本單位保留修訂一切比賽細節及規則最終決定權。

查詢:香港青年協會賽馬會建生青年空間 莫靜兒姑娘 / 電話:2467 7933 / 傳真:2462 4001 地址:屯門兆軒苑順生閣地下 網址:ks.hkfyg.org.hk 電郵:ks@hkfyg.org.h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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